平台钱还不上怎么办 微信借钱不还怎么办?
随着微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很多人使用微信不单单是为了聊天,微信的附加功能像微信支付、微信转账等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李小姐最近被初中班长拉进了一个初中同学微信群,和初中同学聊起之前的事情还挺开心的。然后顺其自然班长组织了一次同学聚会,在聚会上李小姐添加了同学王小姐。李小姐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和王小姐聊着天。但是没过多久,王小姐找到李小姐说手头有点紧想向李小姐借点钱并约定两个月后还,李小姐抹不开情面便将五千元借给了王小姐。但是两个月后李小姐多次催王小姐没有还钱,并且玩起了失踪。李小姐手上也没有借条,李小姐这就急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Q1
欠钱不还还玩失踪,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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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但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该如何采用及其证明力的大小,法律界一直存在争议,审判实践中法官在审查判断电子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明力时必须进行全新的考虑。既需要考虑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又不得在可采性与证明力方面予以差别对待,但仍主要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
我们看一个真实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肖金平诉至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称,被告简时抡因缺乏资金,从2014年12月30日起陆续向原告借款。双方于2015年7月15日通过微信确认,被告尚欠原告人民币66000元。原告经多次催讨未果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66000元及支付从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裁判理由: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微信号(昵称嗳財宥導)于2015年7月13日与原告微信号(昵称快速刻章)在微信平台上互应对方要求进行银行转账,根据中国民生银行厦门东浦支行提供的个人对账单,该笔转账交易对方户名为简时抡;结合证人郑建国的证言,可以认定微信号(昵称嗳財肴導)使用人是被告简时抡。
从简时抡微信号(昵称嗳財宥導)于2015年7月15日。在微信聊天平台上向原告微信号(昵称快速刻章)承认“之前不是还欠你35000,—共6万6”的事实,可以认定被告简时抡尚欠原告肖金平借款本金人民币66000元。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福建省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Q2
李小姐是通过微信转账过去的并没有银行转账记录,这可怎么办?
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电子数据”是证据的一种,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在满足客观性、真实性、关联性的情况下可作为证据。但电子证据存在主体确认难、证据甄别难、内容认定难等问题。参考广东省出台的我国首个《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认证规程》,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一是使用终端设备登录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
二是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并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三是完整的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根据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中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最后,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虽然不要求必须经过公证,但是为了防止因手机毁损而遗失,建议最好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以更好保存证据。
所以,如果李小姐能证明这个微信号是王小姐的又或者王小姐的微信号已经实名认证了的话,那么李小姐才有可能能拿回她的钱。
Tips
如果微信上有人找你借钱的话,首先要量力而行,再次要确认是否是其本人,保存好借钱的证据以防万一,能在维权时提供证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