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品牌推广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加强我市农业对外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市农业向产业化、标准化、外向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拓展投资领域,引导企业赴境外建立农副产品、农机装备、饲料等生产加工企业,兴办农产品收购、仓储等物流业和农业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服务业,推动农业产能合作。发挥我市茶叶、花卉、水果等产业优势,鼓励企业到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大的国家开展投资合作,从事专业化生产和服务。
发挥大型民营企业带动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协作、抱团出海,形成农业对外投资整体优势。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途径,建立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库,定期对外推介重点招商项目,广泛采用上门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网络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努力吸引外资包括海外泉商回乡投资农业,扩大农业利用外资规模。创新资本合作利用方式,鼓励企业通过项目融资、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合作,支持外商以专有技术、高新技术成果等作为技术入股,有针对性地引进示范推广一批优质品种、先进技术标准、新型农机装备等,开展多元化农业合作。
第二节 推动外向型农业经营
以国际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本市优势农产品资源,在安溪县现代茶叶产业园、晋江市蔬菜产业园、永春县现代水果产业园等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基础上,推进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围绕培育茶叶、蔬菜、水果、食用菌和水产品等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农业向国际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重点建设产业特色明显、生产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提高出口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推动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与国际标准接轨,推行GAP、HACCP等国际性农业标准认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标准的认定评价,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鼓励外向型农业企业发展壮大,赋予有条件的企业自营出口权,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提升改造,稳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强竞争实力。推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与外向型农业企业联合,发展订单生产、建立联合基地,实行外向型发展。
第三节 拓展农产品展销渠道
扩大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影响力,持续推动山海协作优质农产品展销对接交流活动、泉州农民丰收节、泉州品牌农产品展销对接会等交流展示活动,进一步开拓农产品市场。加快“三品一标”、名牌农产品、泉台农业融合和乡村振兴示范展示面,吸引更多企业全面展示企业品牌和特色产品。
加快扩大展销渠道,推动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与品牌农产品企业洽谈对接,农产品电商平台(企业)与品牌农产品企业洽谈对接。持续打造“泉州乡村好货展”和“泉州乡村好货馆”营销新模式,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鼓励更多农业企业走出去,积极参加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海峡两岸茶业博览会、闽宁特色产品展览展示活动等展销活动,促进农产品购销合作。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展示中心、泉州市山海协作优质农产品展示中心等展示展销活动。推动建设农产品集散基地项目,加强物流、加工、电子商务、商品展销等农业产业链条功能,推动泉州优势农产品实现跨区域产能合作,建设辐射闽西南地区乃至全省、全国的区域农业产业高地。
第四节 深化泉台农业交流合作
促进泉台人才深度融合,加强泉台项目合作和技术交流。加大惠安县台湾农民创业园、永春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果业)产业园与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两园一中心”项目建设。引进先进加工、种植、养殖生产设备,规划建设生产合作区与生态休闲旅游合作区,吸引更多的台资农业企业入驻园区。推动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建立台湾农业技术示范点,扩大台湾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在全市的示范推广面积。加强与台湾农村发展基金会、农会等机构的沟通与联系,注重行业交流、产业交流、技术交流,加快泉州农业高端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带动泉州农业科研和技术发展。
鼓励泉台农业在品种研发、经营模式等方面的双向交流。举办海峡两岸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展示活动。完善泉台果蔬种质资源创新平台、茶产业科技、海洋技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提升。实施泉台农业产业对接交流,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休闲林业、智慧农业、创意农业。加强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台资农业企业和台湾农业优良品种,扶持壮大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海水养殖等特色产业;打造惠安台创园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交流示范区、台湾青年和基层农民创业聚集区。到2025年,泉台农业产业合作层次明显提升,力争新批台资农业企业5家、发展对台农业合作项目50个,累计新引进台湾农业优良品种10种以上。
第九章 保障措施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监督
建立和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业农村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引导、管理、指导、服务,把各项任务量化到部门、基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把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相关县(市、区)围绕本规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建立责任落实、跟踪评价、监督考核、激励奖惩和工作推进机制。各级涉农部门根据本规划要求深化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强化督查职能,发挥督查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推动落实、提高成效。充分发挥综合考核和奖惩机制的导向激励作用,把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强化政策扶持,做好资金整合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农业和农民出台的特色农业、现代农业政策。转变管理职能,改进工作方式,狠抓管理服务,切实将农业部门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强化农业公共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健全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能力。
第三节 壮大人才队伍,加强科技支撑
大力实施人才兴农战略,加快农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形成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农业人才体系,提高为农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服务“三农”意识,加强对农业和发展的指导和服务。鼓励科研院所深入生产一线,组织技术力量,集成科技资源,根据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和实际,切实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产业瓶颈。利用各种项目载体,运用有效方式,分类开展培训,突出实用性,突出全产业链,突出产业融合,突出绿色发展质量兴农。
第四节 完善金融服务,拓展农业保险
健全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能力。支持各类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在信贷投放、贷款展期和不良容忍政策等方面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倾斜。鼓励和引导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优化信贷担保服务、简化贷款担保程序。探索信贷+保险合作模式,加强银行、保险信息共享,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对已投保涉农项目在信贷额度、利率、期限等方面予以倾斜。提高设施农业等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险种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支持和服务,完善各级“预报-预警-指挥”体系。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第五节 加强法治保障,推进农业执法
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执法监督。重点围绕直接关系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利益现实问题,加大对重大坑农害农事件的惩处力度,保护农业、农民及相关群体的切身利益,为农业发展提供保障。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深化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和执法职能,建立健全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合理划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监管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
结语
《泉州市“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全面分析了未来五年泉州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机遇挑战,提出了符合泉州实际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布局和重点任务,概括起来,就是通过构建“三大体系”、实施“六大行动”,促进与保障泉州市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大体系”即通过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与经营体系,构建泉州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通过实施平台构筑、融合推进、绿色发展、创新驱动、主体培育和支撑保障等“六大行动”,全方位推动泉州市特色现代农业建设规划落实到位。其中,平台构筑重在实施“4222”工程,着力构建乡村产业“圈”发展新格局,形成“一村一品”的微型经济圈、产业强镇的小型经济圈、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中型经济圈、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大型经济圈;融合推进重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商等农村第三产业提升发展,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绿色发展重在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引领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创新驱动重在构筑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打造数字农业,提升农业竞争力;主体培育重在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规范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增强辐射带动小农户能力,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支撑保障重在突出组织保障、政策资金投入、人才队伍建设、金融保险服务和健全法制监管,确保规划落地落实。总之,通过本规划的实施,必将推动泉州特色现代农业全面发展,加快泉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