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发出的文章可以删除吗 微信公众号广告为何推文就被删?
前几天,腾讯公布2016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效果广告收入增长83%,达到43.68亿的人民币,其中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成为主要收入来源。今年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其中与公众号广告相关的规定一直受到关注,微果酱也曾对此进行过独家解读。
也是在前几天,“腾讯研究院”推文《自媒体广告法律责任辨析及监管应对》,明确了一些与公众号发布广告相关的责任。微信一直在有意无意地净化平台的广告生态,对于互联网广告新规,此前就有人问过微信相关人员,得到以下答复:
“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众平台一直致力于打造健康、绿色、安全的平台生态。我们将严格遵守《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平台责任和义务。假如用户发现违法违规广告等恶意营销信息,也可以通过公众号图文页面的投诉入口进行投诉,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公众号广告中不同角色要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上的违规广告,微信该不该管,该怎么管?谁要对违规广告承担责任?这些在“腾讯研究院”发布的文章里都有大概提到:
①微信公众号如同时是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既要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也要对广告内容的审核负责。
这类的公众号通常是指像支付宝、海尔等企业或品牌开设的公众号,他们直接或间接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发布广告时,既是广告主也是广告发布者,要同时承担这两个角色的应有责任。
【支付宝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发布广告】
这种情况下,由于微信没有参与到广告行为中,也没有收取广告费用,所以微信作为单纯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也就是说,微信只是给你提供了一个发布广告平台,如果有人对你的违规广告进行举报或者微信官方自己看到了,那微信就有对违规广告进行删除或封号的义务。
②微信公众号作为广告发布者,受到广告主委托并收取了一定的广告发布费用,如果出现违法或虚假广告,微信公众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像我们平时看到的咪蒙、六神磊磊、三表等自媒体大号接的软文广告,广告主向他们支付了广告发布费,他们属于广告发布者。如果广告内容违规,就要追究他们作为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像上面的情况一样,微信不参与其广告经营活动,不收取广告费用,也不负责审核广告内容,仍然是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违规广告有制止的义务。
【三表和六神磊磊发布的软文广告】
以上说的都是微信公众号作为广告发布者的相关法律责任,微信作为广告发布者的情况目前来说有三种,朋友圈广告、广点通,以及刚上线不久的互选广告。这种情况下,微信要对这三个位置呈现的广告素材,包括图片、文字等进行审核。
总的来说,对于在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平台上发布的广告,微信有制止的义务,制止的方式包括删文、封号等。但如果涉及到罚款或者更深的法律责任,微信是没有权力进行处罚的,毕竟这是相关政府部门的事情。
标识“广告”VS内容违规谁更重要
去年9月,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出台后,各种言论满天飞。然而一年过去后,广告环境似乎并没有大变化,于是在今年7月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广告方方面面的规则,比如:电商平台各种推广属于广告、社交网络需要标注广告信息、搜索引擎推广服务属广告……
互联网广告新规中对微信公众号广告有较大影响的:一是要显著标明“广告”,软文可能不再“软”;二是对广告核实更加严格,有利于净化微信平台广告生态。这里的核实,涉及到了上文提到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其都有责任对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核。
虽然“腾讯研究院”的这篇文章里并没有提到公众号发广告要不要标明“广告”字样的问题,不过从目前情况来看,公众号没有标识“广告”的仍有很多,标了的也有不少。
【“咪蒙”公众号的广告都加上了“广告”标识】
相比于纠结要不要标“广告”,微信似乎对违规广告内容的打击更为重视,这不仅是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义务,也是从整个微信广告生态出发。也就是说,保证你的公众号广告内容不违规比标不标“广告”可能更重要,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删文封号就哭不出来了。
目前为止,互联网广告新规实施将近三个月,微信对违规广告监管日益严厉,甚至出现违规广告一推文就被删的情况。大家在接广告的时候还是要多注意相关规范,明确自己的责任,避免广告被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