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推广产品的方法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治市养殖水产品中使用地西泮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养殖水产品中使用地西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农办垦渔发〔2023〕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长治市养殖水产品中使用地西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整治工作。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养殖水产品中使用地西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和对食品抽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引发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舆情,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开展养殖水产品中使用地西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农办垦渔发〔2023〕16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殖水产品中使用地西泮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随机抽检我市养殖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重点监测鲤、草、鲢、鳙、虹鳟、 罗非、大口黑鲈等主要养殖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非规范投入品及养殖水体、底泥环境。重点整治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3种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和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4种停用兽药及地西泮(作判定)等违法使用问题。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水产用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生产的水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范用药科普宣传培训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渔业行政、执法、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单位深入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和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微信抖音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新修订发布的《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2号》 宣传培训力度,开展水产养殖用药技术指导,让养殖主体系统了解、全面掌握规范用药知识,明确地西泮在水产养殖中不得使用及其危害,将《明白纸》宣传海报张贴在每个养殖场(户)墙上,将规范用药理念植入养殖生产者脑中心中,增强规范用药意识,提高规范用药水平。
(二)启动快速检测产品推广应用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盒(卡)具有携带方便、操作简单、检测快速、价格低廉、精准度和灵敏度高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中。从2023年起,各县区要启动以地西泮为重点检测项目的水产品快速检测试剂盒(卡)的推广应用,对辖区内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兽药残留进行全方位快速检测,引导养殖主体自行对投放前和出售前的水产苗种、水产品开展地西泮快检,有效防控风险隐患,确保水产品食用安全。
(三)规范养殖主体生产行为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组成专家服务小组教育指导、跟踪检查养殖主体正确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不得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以外的投入品。严格划分养殖区和垂钓区,树立警示标牌,严禁在养殖区内开展垂钓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整准确填写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三项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所用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全部留存样品1年以上,以备各级主管部门对不合格水产品开展调查溯源和风险监测。
(四)强化渔政执法监管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以成鱼(苗种)运输、投放、分塘、起捕、垂钓等环节为重点,对辖区内水产养殖生产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查处主观使用地西泮的养殖行为,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假劣兽药、人用药和原料药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并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打击震慑水产养殖中违法违规用药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各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水产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配合省厅开展地西泮来源调查及相关研究
配合省厅对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及监督抽查,对发现地西泮超标的养殖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评估养殖生产者非主观故意使用地西泮情况的可能性,判断水产养殖中使用地西泮的环节和目的,调查分析通过环境介质和非规范投入品引入地西泮污染的概率。
三、职责分工
(一)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科负责组织全市养殖水产品中使用地西泮专项整治工作,配合省厅专项整治有关工作;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养殖水产品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及检测结果汇总、报送工作。
(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协同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
(三)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协助省水产中心开展水产品中地西泮溯源调查、走访调研和相关研究工作,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和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
(四)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协助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快速检测。
(五)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县区内养殖水产品中使用地西泮专项整治工作。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养殖水产品中地西泮残留超标问题的严重性,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舆情监测,畅通举报渠道,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养殖主体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积极协调配合,检打联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密切配合省水产中心、省检测机构开展溯源抽查、走访调研等工作,切实加强问题品种、问题指标的监控。要持续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严厉查处主观故意使用地西泮及其他禁停用、假劣药物的违法行为,无害化处理地西泮超标水产品。要继续落实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按季度发布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
(三)按时间节点开展,认真完成。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做好水产品快速检测,认真总结工作,分别于6 月10日前报送上半年《养殖水产品兽药残留快速检测结果统计表》,于11月10日前报送全年《养殖水产品快速检测结果统计表》和《养殖水产品中使用地西泮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科。
附件:
1. 地西泮检测方法及判定限量值
2. 各县区2023年养殖水产品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情况统计表
3. _____县区养殖水产品中使用地西泮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