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黑取款不了 “取款需派出所同意”?不能以防诈骗为名限制储户取款自由
据媒体报道,6月11日,有网友反映,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一家吉林银行取款,储户被告知,取款需要辖区派出所同意才行。
12日,吉林银行涉事支行以及所属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防止有居民被骗子电诈。
当事网友发布视频称,其母亲携带了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前往长春市吉林银行取款,被银行告知需派出所同意才能办理。
网友表示,因另一银行存款利息较高,母亲想将吉林银行的钱转入另一银行,金额不到10万元。最终,他们等很久,派出所审核后,才在银行成功转账。
有记者尝试联系当事人,截至发稿未获得相关回复,据该网友在评论区发布的汇款凭证显示,此事发生在吉林省长春市吉林银行长春遵义路支行。
12日,该支行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辖区派出所要求,取款2万元以上,需要支行工作人员向派出所报备,派出所对客户账户核实后,便可以取款。
“主要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转账以及客户被骗。”该工作人员说,核实客户身份方式有多种,有的客户表明取款需求后,支行工作人员线上向派出所说明,
公安人员线上审核通过,客户便可办理,“有的客户也会遇到需要派出所工作人员到支行现场处理的情况,每位客户遇到的具体审核情况可能不同”。
该支行所属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居民有取款需求,确实需要向银行说明用途、明细等,银行会将相关信息提交到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办理。
“主要是核实卡里的钱有没有问题,防范电信诈骗,看取款用途也是防止居民被电诈。”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仅吉林银行,目前多家银行均有相关要求。
吉林银行客服表示,目前银行内部未出具上述网友提到的相关取款规定,不过有网点应辖区派出所要求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何取款需按网点实际情况来。
按照银行解释,为了防范电信诈骗转账以及客户被骗,根据辖区派出所要求,取款2万元以上,需要支行工作人员向派出所报备,派出所对客户账户核实后,便可以取款。
不可否认,这家吉林银行增加了派出所审核报备这一环节,初衷的确是为了更加严格地防止电信诈骗,是“为了储户好”;
但储户作为拥有独立意志的成年人,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不按照银行的要求来就不让取款,会有一种被干涉、被过度限制的感觉。正如有网友所言,这是“打着帮助储户的幌子限制储户的取款自由”。
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印发、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
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用途。
根据这项制度安排,只要银行对储户核实资金用途后,即可让储户取款,无须派出所“加码”,再制定另外一个限制性措施。
若站在法律的视角,《储蓄管理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是储户的基本权利,无论是派出所还是银行都无权进行干涉。当地派出所出台审核报备制度,显然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
当然,银行也不能将责任全部推卸给派出所,为储户服务流程要合法合规,敢于对派出所不合法理“加戏”说不,惟此,才能体现为群众服务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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