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学生创业项目名称 关于组织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 校内选拔赛的预通知
各学院:
参照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相关安排,现就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校内选拔赛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赛道设置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方式
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本科生初创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 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本科生成长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 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4)研究生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5)研究生初创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 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毕业的研究生学历学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6)研究生成长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 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毕业的研究生学历学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专项赛道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课程思政,涵养青年学生家国情怀;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助力“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引导师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
以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组织大学生团队积极深入基层,积极利用专业知识开展创新创业,助力乡村振兴。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安排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鼓励积极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①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②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③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①公益组
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②创意组
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③创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校赛相关安排
(一)学校初赛暨学院选拔
1.时间:6月5日前
2.参赛项目主要来源
(1)近2年“双百工程”立项项目、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攀登计划”立项项目;
(2)《创业基础》课程及其他相关课程、活动中孵化的创业项目;
(3)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校友创业项目;
(4)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项目和拟申报的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5)上述类型以外的其他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
3.学院推荐参加学校决赛项目数量
(1)高教主赛道:参加学校初赛暨学院选拔赛的项目数≤25的学院推荐数不超过1个,项目数≤50(须>25)的学院推荐数不超过2个,项目数≤100(须>50)的学院推荐数不超过3个。后续每增加50个项目增加1个推荐名额。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学校初赛暨学院选拔赛的项目数≤20的学院推荐数不超过1个,项目数≤40(须>20)的学院推荐数不超过2个,项目数≤60(须>40)的学院推荐数不超过3个。后续每增加50个项目增加1个推荐名额。
(3)有项目获得上届省赛金奖的学院,可另增加1个推荐名额,可自行决定用于高教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4)校友作为项目负责人参赛的,项目可直接推荐参加校赛复赛,不受上述推荐比例限制,不占用学院上述推荐名额。
4.相关工作安排
各学院积极组织发动项目团队参赛,所有参赛团队需要提交项目商业计划书,学院选拔的评审方式由各单位自行决定,评审规则参照《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附件1),请各学院于6月5日前将推荐参加学校复赛作品的商业计划书、《学院参赛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参赛承诺书》、院级竞赛通知证明材料(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发布的竞赛通知截图或加盖公章的竞赛文件扫描版)、公示情况截图等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后,以“xx学院互联网+材料”命名发送校团委邮箱。
(二)学校复赛(6月6日—6月11日)
通过书面评审,确定进入决赛阶段作品
(三)学校决赛(6月17日)
通过现场答辩确定校赛金奖作品。
三、激励机制
(一)项目激励
根据全校参赛项目总数,校赛设置金、银、铜奖若干。
铜奖项目由各学院通过学院选拔赛确定推荐名单报校团委,校团委审核认定。各学院推荐获得校赛铜奖的项目不超过学院参赛项目总数的20%,各赛道分别推荐。(推荐参加校赛复赛的项目,不占用学院拟推荐获得校赛铜奖的项目数),请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填写好《推荐校赛铜奖项目汇总表》(附件3)提交到校团委邮箱。
进入学校复赛但未进入学校决赛的项目,授予校赛银奖。
根据省赛组委会确定给我校的省赛推荐名额,确定我校金奖项目数并推荐相应项目参加省赛。其余进入校赛决赛阶段的项目,授予校赛银奖。
(二)参赛学生、指导教师、组织单位激励
1.参赛学生激励
根据参赛情况获得相应模块的素拓学分或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
(1)2018级普教本科生:参赛同学(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均可获得“创新创业”板块素拓学分(0.8学分)。
(2)2019级及以后普教本科生:
参加学校初赛暨学院选拔的同学可申请“创新创业”模块“第二课堂成绩单”(0.5分),获得校级奖项的同学,可申请“创新创业”模块“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0.8分)。
其中,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同学(含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可申请“菁英成长”模块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0.5分)。
以上情形对应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只得择一申请。
2.指导教师激励
(1)设校赛优秀指导老师,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均可确定为优秀指导老师:
获得校赛金奖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
指导项目获得2项及以上奖项(不限在指导老师中的排名,获奖项目中须有1项为银奖及以上等级奖项)
(2)教师指导学生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3.组织单位激励
依据学院报名项目数量及在校赛中的成绩,综合评定优秀组织奖5个。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可增加下一学年度学校“双百工程”重点项目立项推荐名额及下一学年度“互联网+”校赛复赛项目推荐名额。
四、工作要求
(一)学校由校团委会教务处、工商管理学院/粤商学院/创业教育学院、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校友总会办公室等单位做好竞赛组织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其中高教主赛道的参赛人数一般不低于学院在校生人数的15%。
(二)各学院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外导师、校友参与项目指导,提升项目的质量和竞争力。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三)各学院“双百工程”培育的创业类立项项目根据参加大赛的情况,作为组织结项评审评定结项等级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说明
1.本通知为预发通知,正式通知待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通知发布后正式印发。校赛各项事宜,最终以正式通知为准。
2.所有参赛项目后续均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参赛。待网络报名开通后,校团委另行通知。各学院参赛项目数以完成网上报名的项目数计算,参赛学生申报各类奖励(含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以完成网上报名为依据。
3.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史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