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创业补贴 海南省/海口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一次性补贴1万元,贷款担保最高300万元)
海南省/海口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
01海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一、补贴政策:
1.人才住房补贴
发放的范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补贴标准: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发放。其他高层次人才(博士、高级技师)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发放。其他高层次人才(博士、高级技师) 3.6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本科1.8万元/年。
2.培训补贴
补贴范围:毕业学年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元、1500元、1800元、2200元的补贴。
(2)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与企业签订12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交各项社会保险的,培训补贴按不超过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60%执行。
(3)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不高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据实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3.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我省16-24岁未就业青年。
(1)工资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发。
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当月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给予补贴。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年100元。
4.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我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5.创业补贴
离校3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每个法人6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6.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范围:毕业学年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创业培训(SYB培训) ,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证书应由人社部门颁发或在人社部门可查询)的,给予不超过1200元的补贴。
(2)对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改善企业培训" (IYB培训)、"扩大企业培训" (EYB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培训补贴。
(3)参加创业模拟实训(或创业实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创业实训合格证书》。证书应由人社部门颁发,或在人社部门可查询)的,给予不超过800元的培训补贴。
7.单位招用与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范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招用高校毕业生奖励补贴:单位与补贴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满1年后,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按补贴对象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补贴对象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创业扶持政策
1.税收减免政策
(1)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按每年144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
(2)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的人员,被企业招用的,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招用企业可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2.简化工商注册登记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只对市场主体的住所予以登记;实行“先照后证",先办执照后办许可证;简化经营范围的登记,新兴产业非禁即入;实行网上登记;免于收取各类登记费。
三、享受多项服务:
1.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或离校未就业的,可将个人档案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2.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等内容。
3.“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
对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
02 海口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
01
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一、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和期限: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合伙创业的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实际招用符合条件人数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贷款利率和贴息: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最高不超过LPR+150BP。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展期和逾期的不予贴息。
三、对贷款信用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借款个人、合伙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在贷款结清后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累计不超过3次。
申请条件、反担保方式
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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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一、个人创业者须满足的条件:
1.征信记录良好,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应没有其他贷款。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校及中职院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3.经营地在海口市辖区内。
4.有反担保措施。
二、小微企业须满足的条件: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从贷款申请时间起算,往前两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经营地在海口市辖区内。
5.有反担保措施。
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
借款人须向小贷中心提供反担保,以下几种方式须有其一:
一、自然人反担保。可由本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其他拥有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稳定职业、月平均工资5000元以上的就业人员,为贷款申请人提供信用反担保。
二、抵押反担保。
三、质押反担保。
四、第三方机构反担保。由省内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典当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农村合作社和企业等提供反担保。
五、免除反担保条件: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一、借款人为创业者个人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2.户口本或居住证;
3.高校及中职院校毕业毕业证;
4.营业执照和行业准入许可证;
5.婚姻状况证明(未婚不提供);
6.若属合伙经营的须提供市场监督部门备案的机读档案;
7.借款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8.反担保材料:①自然人反担保的提交反担保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非本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作反担保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清单、自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抵押、质押反担保的提交抵质押物相关凭证;③第三方机构反担保的提交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担保确认函;④免除反担保的提交符合免除反担保条件的相关材料。
二、借款人为小微企业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营业执照和行业准入许可证;
3.企业简介与企业机读档案;
4.最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相关财务资料;
5.《劳动用工备案申请表》、《用工单位招用职工(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人员身份证明;
6.申请当月的社保缴费汇总表、参保人员花名册、企业工资表、工资发放凭证;
7.《企业信用情况承诺书》;
8.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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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1万元
一、适用对象: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一)毕业后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在海南省工商部门或海口市工商部门注册,注册经营地址在海口市辖区。
三、补贴标准
按每个法人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四、申请创业补贴须提交的材料
(一)《海口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
(三)高校毕业证;
(四)工商营业执照;
(五)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相关佐证材料(近一年纳税情况、经营流水等);
(六)近一年社保缴纳清单;
(七)申请人社保卡账号。
五、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公示→发放创业补贴。
受理地址:海口市西沙路4号(原劳动局)五楼服务大厅
关于创业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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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业书包
创业书包是一家针对大学生创业的实用性创业平台,主要为大学生提供从项目规划、资金需求、工商财务服务、政策咨询一体化的创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