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藏分不能出款 电子藏分提不了 民情追踪丨电子签名被冒用风险高,法律界人士认为其使用规则应严过普通签名
四川在线记者 祖明远 绵阳观察 钟林近日,网友唐女士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反映:2019年她在绵阳
四川在线记者 祖明远 绵阳观察 钟林
近日,网友唐女士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反映:2019年她在绵阳市三台县开通了一个移动手机号,近期她想携号转网,却被告知根据有她签名的一份《优良号码使用协议》,她要支付给移动公司4万多元的高额违约金。
唐女士表示,她并不知道这份协议,协议上的用户电子签名藏猫腻。
记者调查发现,唐女士在办理开卡业务时签的三份文件上的字迹一模一样。移动分公司负责人也表示,采用了“无纸化签约”方式后,用户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只需在电子签字屏幕上签一次字,就会同步呈现在3份文件上。
记者暗访的移动营业厅
各家运营商设置手机号码使用年限
最短协议期限为半年
除了用户电子签名的使用流程不够透明外,记者发现,目前在绵阳市城区的移动营业厅开通手机号码,都会要求至少一年的使用年限。
多名消费者认为这不合理:“再普通的号,都要至少使用1年,这不是等于设定最低消费吗?”“号段是国家公共资源,我租多久是我的自由,凭什么公司作为中间商进行限定?”。对此,营业厅工作人员的回复是:这是优惠资费活动的相关条件,现在也没有不设时间限制的号码资费产品。
记者咨询了其他运营商,得知也有类似的情况,只是最短协议期限为半年。
实际上,因为电子签名引发的争议,并不是第一次见诸媒体——
据当地媒体报道,福建刘女士和借贷公司只签了一份借贷合同,但后来发现其他合同上也有她的电子签名,所有签名都一模一样,刘女士怀疑自己的电子签名被复制。
西安王女士报了成人英语培训班,和培训机构约定3万多的培训费分期付款,可后来王女士发现所谓的分期付款变成了贷款,王女士也怀疑培训机构私自将她的电子签名复制在贷款声明函中。
记者查询到,早在2004年我国就已通过了《电子签名法》——
根据该法的第三条规定,除了涉及婚姻等人身关系、停止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以及法律规定不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形外,民事活动中的合同都可以采用电子签名的形式。
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专家说法
完善电子签名使用规则约束机制
记者采访的多位法律界人士都认为,电子签名具有效率和成本更佳的优点,但确实也存在更容易被复制、被冒用、被滥用的弱点,因此,对于电子签名的使用规则应该更严于传统的纸上签名。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法律顾问
宿晓琴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电子签名的使用范围更广,频率更高,如何进一步完善电子签名的使用机制,更好维护签名人合法权益,必须加以重视。
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起草中,建议在该法中对电子签名的使用规则、约束机制、追责条款应该进一步给予明确。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毛快老师
《电子签名法》规定了不适用电子签名的合同类型,但没有对适用的签名主体进行界定,这些都是下一步立法中需要完善的。
建议消委等部门,要定期对移动运营商、银行等大企业起草的格式合同进行评估,因为这些企业体量很大,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不对等,特别是电子合同其实属于一种技术鸿沟,消费者没有能力对其可靠性、技术认证进行评估,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的介入,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更加公平、更加合理的环境。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陈小虎
电子签名需要得到当事人授权才能签到相关文件上,一般情况下,需要一份文件对应一次签名,所以部分企业,只签一次字对应多个协议的做法是不妥的,会给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留下空间。
仅以本案看,如果当事人唐女士是在不知情或者误解的情况下签署协议,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
在具体操作层面,建议相关企业完善设置,采用一些方式提醒消费者,比如说,签约前,屏幕弹出提示框,告知此签名涉及到几份协议,提醒消费者要阅读所有电子合同的条文,并可对阅读所需时间设置一个限制,只有到时间才能点“同意”,再进行电子签名;也可以进行录音,由消费者将协议中的关键内容朗读出来,这样确保消费者进行电子签名前,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充分了解,避免企业加盟店或者工作人员为了业绩,隐瞒关键信息。
此外,对于移动公司要求开通手机号后,至少购买一年套餐的做法,多位专家表示这有“捆绑消费”的嫌疑。
“除非国家有规定,开通手机号要有一定的协议期限,不然这就是排除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而凡是涉及不合理费用或要求,相对方又无法参与拟定合同内容的,都是强制消费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一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工作多年的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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