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产品推广 关于开展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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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落实《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优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应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3〕95号)要求,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一)申报主体。在国内注册的开展老年用品研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产品范围。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健康促进产品、适老化家居产品、适老环境改善产品等6大领域20个品类。(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授权;
2.经营状况稳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
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属于附件1所列分类;
2.在市场销售一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3.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适老化特征明显,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多样化场景需求;
4.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5.入选《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产品今年不再申报。
三、有关要求
请申报企业于2023年6月8日前,对照《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PDF版电子材料一份),报送至区经信局(联系方式:工业经济运行科,),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资料。
附件
1.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分类
2.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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