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产品推广 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正式接受申报
各有关企业、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 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 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有关要求,落实《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优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应用,我会受市工信局委托,协助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主体及范围
(一)申报主体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开展老年用品研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产品范围
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 产品、健康促进产品、适老化家居产品、适老环境改善产品等6大领域20个品类。
02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
2. 经营状况稳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3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 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
(二)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属于附件1所列分类;
2. 在市场销售1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3. 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适老化特征明显,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多样化场景需求;
4. 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5.已入选《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的产品今年不再重复申报,详见下表:
03
申报方式
有意向申报产品的企业,请于2023年6月8日前填报《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附件2)、《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汇总表》(附件3),连同营业执照、完税证明、违法诉讼自查截图等盖章版扫描件资料,发送至协会邮箱,由协会统一汇总后报市工信局审核推荐。
04
其他事项
(一)入围单位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生产安全关,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升级。
(二)入围产品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质量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入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