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用品 微信 # 微信小程序直播功能服务条款
7.1 你知悉并同意:签署本条款,并不代表腾讯保证必然向你提供本服务。腾讯有权根据产品计划和运营情况独立决定本服务开启、暂停、终止的具体时间、试点时长以及本服务的具体内容,前述决定不经通知即生效,腾讯不对此向你承担任何责任。腾讯不保证你对本功能的使用不会中断或不出现错误。你同意,腾讯可能不经通知不时移除本服务接入的内容或暂停、终止提供本服务。腾讯不保证本功能能够免于网络故障、损失、攻击、病毒、干扰、黑客或其他安全侵入。
7.2 你同意,你自愿承担使用本功能的风险。 本功能以及通过本功能提供给你的所有产品、服务均按现状提供,腾讯不对此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特定适用性、不侵权等。
7.3 在使用本功能中,如你违反本条款或本条款项下承诺或有其他非法、超授权、不合理使用本功能的行为而导致任何诉讼、索赔、争议,你承诺保障与本服务有关的腾讯、腾讯员工、关联公司、代理商、承包商等免受其害,并保证将代为解决,承担相关责任和所有支出(包括律师费、相关赔偿、罚金等)。
八、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8.1 本服务将适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约定。同时你也同意,你将遵守《微信小程序平台服务条款》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九、其它
9.1 你使用本服务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条款的约束,腾讯有权在必要时予以修改、调整。你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条款。本条款变更后,如果你继续使用本功能,即视为你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你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本功能。
9.2 本条款签订地、争议解决管辖方式,均与《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一致,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由本条款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9.3 本条款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9.4 这是一份动态更新的文档,我们会根据新出现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产品运营的需要来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并更新,制定新的规则,保证微信用户的体验。你应能反复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请定期了解更新情况。
腾讯公司
附件一 禁售商品目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以下商品: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包括但不限于)
1.**支、刀具及军警用品
1.1 **支、弹药、军火及仿制品;
1.2 管制器具(弩、电击器、防狼喷雾等)、管制类刀具及飞镖;
1.3 1.1及1.2的配件、附属产品、仿制品及仿制品的衍生工艺品;
1.4警用、军用制服、标志、设备及制品;
1.5国家机关制服机器相关配件类商品。
2.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毒品
2.1 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
2.2 毒品、危险化学品、制毒原料及致瘾性药物;
2.3 毒品吸食工具及配件、介绍制作易燃易爆品方法的相关教程及书籍;
2.4 农药。
3.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商品
3.1 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破坏民族团结、种族歧视、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的商品;
3.2 涉及机密的文件资料,如国家机关的内部资料等;
3.3 破网、翻墙软件及VPN代理服务;
3.4 法律法规禁止或者不适宜在国内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3.5 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
4.**秽、**低俗类用品
4.1 含有****秽低俗暴力信息的图片、读物、动漫、游戏、音像制品及视频;
4.2 **陪聊服务,**网站论坛的账号及邀请码,用于传播**信息的软件、种子文件、网盘资源;
4.3 催情类商品,原味内衣及相关商品(如二手男女内衣等穿过的贴身衣物);
4.4 境外成人秀商品,如泰国成人秀、天皇秀等。
5.涉及隐私、人身安全类用品
5.1 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5.2 用于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用途的设备;
5.3 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等依法可以用于身份证明的证件;
5.4 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
5.5 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提供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服务;
5.6 已报废、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非法拼装或通过走私、盗取、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及其“五大总成”;
5.7 汽车安全带扣等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汽车配件类商品;
5.8 妨害交通安全秩序的产品,如汽车解码器、万能钥匙、汽车反雷达测速仪、电子狗、汽车隐性喷雾、卷帘式车牌架、雷达干扰器、牌照遮盖设备、交通信号灯变换器等相关产品;
5.9 载人航天器、航空配件、模型图纸类商品。
6. 药品及医疗器械
6.1 处方药;
6.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的假药、劣药;
6.3 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计生类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有毒中药材;国家公示已查处、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
6.4 注射类美白针剂、溶脂针剂、填充针剂、瘦身针剂等用于人体注射的美容针剂类商品。
7. 单证卡券类
7.1 正在流通的人民币及外币、伪造变造的货币及设备;
7.2 未经实名登记便可登录使用的通话、上网类商品及服务;
7.3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防伪标签等;
7.4 伪造变造银行发行或承办的银行卡、信用卡、医保卡、证券卡、公积金卡等;
7.5 尚可使用或用于报销的票据,尚可使用的外贸单证;
7.6 邮局包裹、EMS专递、快递等物流单据凭证及单号;
7.7 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考试答案。
8. 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
8.1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包含的动物及其相关制品,如象牙、玳瑁、犀牛角制品等;
8.2 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如恐龙化石等;
8.3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包含的植物,如银杉、红豆杉、发菜等;
8.4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包含的动物及其相关制品,如松鼠、缅甸陆龟、平胸龟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等;
8.5 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等其他有违公益或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8.6 动物捕杀工具类;
8.7 其他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禁止销售的动物。
9. 虚拟商品
9.1 虚拟货币,如比特币、Q币;
9.2 以支付、社交、媒体为主要功能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类商品,如腾讯及旗下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账 号及服务,腾讯视频VIP、QQ账号、微信账号、微信读书年卡等;
9.3 游戏卡充值,外挂、私服相关的网游类商品,未经国家备案的网络游戏、游戏点卡、货币等相关服务类商品;
9.4 代账号注册、代认证服务、炒作人气、代刷流量、代发布/删除特定信息、代拉新推广、顶帖删帖服务、代网络投票等。
10.特许商品
10.1 烟草专卖品、烟草专用机械及烟草制品,例如:
1) 烟草、雪茄类制品;
2)香烟、烟盒、烟标等,包括电子香烟和戒烟产品;
3)烟草替代品及辅助工具、无烟烟草制品(如电子烟、IQOS、鼻烟);
4) 将烟丝和烟纸加工成成品烟的烟草专用机械;
10.2 军需、国家机关专供、特供等商品;
10.3 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
11.其他
11.1 ****类商品、抽奖类商品;
11.2 非法传销类商品;
11.3 非法所得及非法用途软件、工具或设备,如作弊工具、偷电设备、群发设备、蹭网卡、蹭网器、拨号器、撬锁工具及相关教程等;
11.4 封建迷信类商品和服务;
11.5 其他国家明确禁止销售的商品。
除上述禁售商品外,禁止通过本功能销售、推广以下商品: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包括但不限于)
1.成人用品类
1.1 两性用品及周边相关的化妆品、服装服饰;
1.2 情趣家具;
1.3 避孕套。
2.保健品、各种疾病治疗、美容美体类商品
2.1 描述壮阳或存在其他夸大功效的词的保健食品或用品;
2.2 目前带“健”字批号的保健药品。
3.投资、金融类
3.1 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理财等金融相关商品;
3.2 POS机或第三方支付设备;
3.3 三级分销、招代理、招商加盟、店铺买卖;
3.4 互联网金融(高利贷、私人贷款、贷款推广等)。
4.仿冒品、疑似假货、假货类
4.1 外观侵权、商标侵权及高仿、假冒、盗版商品;
4.2 存在制假风险的品牌配件类商品,如品牌化妆品空瓶、品牌奶粉空罐、品牌酒空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