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说里写小说的小说 写好一篇短篇小说的要素是什么?
长篇小说就像「连续剧」;短篇小说就像「单元剧」。
二十集的连续剧,一旦前一两集观众不喜欢,之后十八集他们也不会追看。反之如果开头喜欢,后面即便越来越粗劣,观众往往也会忍着看完(被人物与剧情吸引,好奇心已被起头)。
而单元剧每篇都独立,只要系列本身有一定水准,本集读者不喜欢,下一集他们还是会收看,不容易一次就判生或判死,但也因每集独立,故事的声势也较无法累积。
这便是写短篇的好处,每篇都是一次新机会。而写一篇长篇的时间可以写很多篇短篇,也拥有更多次机会,但也因篇篇独立,读者的黏着度便相对较弱。
【总结】
我认为短篇小说是易写难精,初学者可能觉得很好构思、很好写完,但却很难写出完成度高且精采有趣的作品。很多人觉得短篇好写常是因为:
字数短,好写、瞎写都在短时间内能写完。人物、剧情、场景较单一,一篇通常只讲一件事(一个概念),所需的人物设定与关系、事件桥段、背景转场皆较少,因果串连的心力耗费也较少。写差了,时间与心理成本也不高,可以重新再写一篇。篇幅短,故事一目了然,读与改都较没负担。
但其实短篇一点也不好写,它是高技术密度的。就是因为难写,所以较为正统的写作训练多会要求先写短篇,让作者穷尽心神,编排故事、推敲字句、琢磨技巧、布置意境。追求将每一篇都「想写改」至无懈可击,作为一种严苛的训练。
练好了短篇才有资格挑战长篇。
他们的观念是:短篇都写不好,怎能写长篇,精良的文学作品,即便长达数万字也不该允许品质密度下降,没经过短篇训练写出的长篇必定也是松散粗劣。
站在艺术/技术角度此话当然不错,但以大众市场来说,却不一定需要高技术的文学,而是重视娱乐、通俗与说故事的能力(让人想拿起书、让人想读下去)。
因此,若你是偏向锻炼写作技术的写作者,不喜欢通俗浅显的作品,从短篇开始要求大量自己写出短而精的故事应该较适合你。
但你若是主写类型小说,文笔轻俗浅白,重视有趣的人物设定与曲折的故事剧情,且以出版为目标,直接写长篇也并无不可,是不同面向的学习(但不是随兴发挥,而是做好设定与大纲)。
最后,我要介绍两个作家:中国短篇小说家「张嘉佳」与以色列短篇小说家「艾加.凯雷」(Etgar Keret)。
前者被媒体赞为「最会讲故事的人」;后者被《时人杂志》盛赞:「他能用六个段落写出别人花600页也写不出来的东西!」他们的短篇小说都被多次买下版权翻拍成电影电视,同获市场与评论的佳赏。
这证明好故事是不拘长短的!不论你是喜欢写长篇或短篇、重视大众或重视艺术,好故事就是好故事,不管你重视什么、嗜写什么,你都可以用故事去包装你的技术、你的深意,追求写出有品质且通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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