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平台 分类分级管理净化网络环境
对此,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认为,主播作为成年人理应知道过量饮酒的危害,因此主要责任应由其个人承担。但另一方如果在直播中有明显的教唆、故意劝酒等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粉丝在直播间起哄的行为很难认定与主播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更多是受到道德谴责。
“主播斗酒,平台视而不见”“网友都能找到的直播间,平台为何难以发现”……针对此次事件的讨论中,不少网友将矛头指向了网络平台“形同虚设”的监管。
记者注意到,在相关部门为整治直播乱象出台的多份规范性文件中,平台无一例外地都被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直播人员及内容的监管。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网络表演不得含有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摧残表演者身心健康的内容。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容审核管理制度,配备满足自审需要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审核人员。
2022年6月实施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明确提出,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等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其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
记者看到,此次事发短视频平台发布的《直播行为规范》提出,在直播中喝酒构成三级(一般)违规,平台有权根据主播违规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断播、封禁开播权限等处罚。
朱巍曾对网络直播做过大量研究,他发现网络平台基本都会将直播饮酒纳入违规行为范畴,但在主播发布的视频或直播中,往往会以拼音、数字、谐音或“大白”等称呼代替“酒”字,一些喝酒视频也会强调喝的是“白水”,以此进行规避。
赵占领表示,这些行为虽然加大了平台的监管难度,但也暴露出平台在审核和实时监控上依然存在漏洞和滞后性,在当前网络低俗行为依然泛滥之际,必须压实平台责任,强化平台监管能力。
应制定分类分级制度
今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的2023年“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中,整治直播PK环节问题就是一项重点工作。
在朱巍看来,直播PK只是一种表象,其背后是一整套流量生态体系,因此除了强化外部监管并压实网络平台审核监管责任外,还应考虑引入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要对视频内容进行合理分类,并对主播进行分级管理。”朱巍指出,内容上类似电商、讲故事之类的主播适合大众观看,可以进行流量推送,而对“整狠活”甚至打法律擦边球的主播则要进行限流甚至封禁。分级则是依照主播言行规范程度,如果总出问题,级别就低,相应打赏金额和粉丝上限也会降低,这样会将流量倾斜给遵守规则、传播正能量的主播。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肖胜方也持类似观点。他建议,可以根据直播内容将网络直播分成三种类型,一是专业知识、技能类直播;二是没有专业知识技能,但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直播;三是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直播。
根据不同分类采取不同管理模式,对一类直播应当鼓励支持,可不设置打赏金额、次数限制;二类直播打赏金额、次数设置权应归监管部门,而不由网络平台自行设置,还应设置强制冷静期制度;三类直播要绝对禁止,并追究主播和平台的法律责任。
“当下网络直播中,二类直播占比最大,必须进行有效管理。”肖胜方表示,所谓打赏强制冷静期制度,是指打赏者针对此类直播打赏后,一定期限内可以无理由撤回打赏,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网民冲动打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主播将精力花在直播内容上,减少低俗、不文明等行为的产生。
肖胜方发现,当前关于网络直播的政策法规中,涉及违法违规内容的具体处罚措施规定较少且较为笼统,无法起到监管震慑作用。他建议制定具体的网络直播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确认网络平台、直播者及用户的违法违规情形种类,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