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审核不让取款 取款需派出所同意?吉林银行:系防范电诈
大妈听说另一家银行的存款利息较高,就想把钱从吉林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总金额不到10万元。
可是她和女儿带着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去取款,被柜员寻问用途后,又被告知需派出所同意才能取钱!
大妈非常不解,说:“我只是把钱从你们银行转到别的银行,为什么不可以充钱的时候我不是说好的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吗?”
柜员耐心解释说:“你好,这是为了你的钱着想,防止您被诈骗……”
大妈:“我都说了,我是把钱存到别的银行,他们的利息比你们高,我不是被骗了!就算被骗我自己负责可以吗!”
柜员:“不好意思,我的规定就是这样……”
最终,大妈和女儿等了很久,派出所审核后,才在银行窗口成功转账。
而他们觉得这样的事情太离谱了!于是大妈的女儿把这件事情发到了网上吐槽,引发了热议?
那么,事情真的像大妈他们说的那样吗?有记者向涉事银行以及所属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他们均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防止居民被电诈。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辖区派出所要求,取款2万元以上,需要支行工作人员向派出所报备,主要是核实卡里的钱有没有问题,防范电信诈骗,看取款用途也是防止居民被电诈!派出所对客户账户核实后,便可以取款。
工作人员还说:“每位客户遇到的具体审核情况可能不同,有的客户表明取款需求后,支行工作人员线上向派出所说明,公安人员线上审核通过,客户便可办理,有的客户也会遇到需要派出所工作人员到支行现场处理的情况!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如果派出所审查通过了,偏偏遇到诈骗了,派出所会负责吗?如果不能负责,这样的审核是不是多此一举?我看防范电信诈骗是假,调查摸底是真!
也有网友说,那要是取钱去医院,因为派出所拖延的时间长了使病人病情加重了怎么说?他们能负责任吗?
还有网友说,取款需要派出所批准,滑天下之大稽。故意给正常取款设置障碍,派出所,银行是否涉嫌违法?
那么,从法律上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银行和派出所的初衷可能是为了“为了储户好”,但储户作为成年人,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不按照银行的要求来就不让取款,会有一种被干涉、被过度限制的感觉。
一个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有对自己和自己财产负责的责任和能力,干涉过多就讨人嫌了!
正如有网友所言,这是“打着帮助储户的幌子限制储户的取款自由”。
若站在法律的视角来审视,《商业银行法》第29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是储户的基本权利,无论是派出所还是银行都无权进行干涉。
只要银行对储户核实资金用途后,即可让储户取款,无须派出所“加码”,再制定一个限制性措施。
现在当地派出所出台的审核报备制度,显然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
当然,银行也不能将责任全部推卸给派出所。如果派出所的要求不合理,你们应该反对提出,这样才能体现全心全意为储户民服务的责任担当。
如果非得要派出所审核,我建议为了不影响取款的市民时间,派出所应该像大夫坐堂一样,安排一个片警在银行审核……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