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委员工作总结 东华大学关于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沪教委高[2018]25号) 精神,现对已完成的2017年度国家级、2016年度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组织结题验收。
01
结题范围
1.结题项目为2017年度国家级、2016年度上海市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
2.以往历年延期的项目;
3.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分别由教务处、就业服务中心、团委安排验收。
02
结题具体要求
1.为鼓励更多优秀项目参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请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完成网上申报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址:
2. 5月23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交以下结题验收材料:
(1)验收鉴定表(鉴定表必须由小组成员全体签字,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学院领导小组审定);
(2)项目总结(结题)报告;
(3)东华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情况记录簿”;
(4)支撑材料,包括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原始记录、论文(或设计报告、或研究报告)、实物、软件、专利等;
(5)相关材料电子光盘;含:①项目组人员集体照片及工作照各一张;②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表、验收鉴定表、项目总结报告等;③所发表论文的word版;④相关专利及获奖证书的照片等。
3.5月28日前,各学院组织专家答辩。学院答辩组由3~5位专家组成,各学院教学院长为验收答辩组组长。结题答辩时,项目组成员一般应全体出席,将项目总结报告制成PPT格式,共同汇报和答辩、阐述自身收获,回答专家组提问、听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专家组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基础上,给出项目验收鉴定意见。
4.5月31日前,各学院将创新训练验收项目汇总表及相关验收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学院需提交给学校存档的资料包括:
(1)各项目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2)电子光盘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材料。
5.创业训练项目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验收、创业实践项目由团委组织专家验收;验收材料分别由就业服务中心、团委备案。
03
各类项目联系人
1.创新训练项目:
姬广凯,
电话: ,
邮箱:
教务处教学实践科,行政楼251室。
2.创业训练项目:
金鑫,
电话: ,
邮箱:
图文信息中心B807室(松江校区)/生活服务中心226室(延安路校区)。
3.创业实践项目:
邵楠,
电话: -8006,
邮箱:,
大学生活动中心2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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