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用品售卖店 男子网络贩迷魂药 以销售成人用品作掩护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通讯员倪卫红) “我负责网站建设维护、百度排名推广等技术性强的活,我老婆负责回复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确认客户订单,联系发货。”听起来这对搞网络销售的夫妻分工合作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通讯员倪卫红) “我负责网站建设维护、百度排名推广等技术性强的活,我老婆负责回复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确认客户订单,联系发货。”听起来这对搞网络销售的夫妻分工合作,还挺懂专业技术的,实际上他们是以销售成人用品作掩护,在网上贩卖毒品和国家管制药品。日前,张哲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张哲贩卖的毒品“三唑仑”,俗称蒙汗药、迷魂药,是催眠药之一,也是强烈的麻醉剂,可溶于水及各种饮料中,没有任何味道,口服后可迅速使人昏迷,属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
虽然只有初中文化,张哲在网络技术方面却很有特长。2009年6月,他通过“淘宝网”租用香港服务器,开设了一家网店出售成人用品,还做了100多个子网站,利用不断变化的网址逃避互联网监管。张哲的妻子胡某则负责网店客服。
由于很多客户在购买成人用品时询问是否卖“迷魂药”,2013年5月,张哲通过QQ联系到福建莆田一家售卖“三唑仑”的成人用品网店,完成加盟手续后,在网站上售卖“新产品”——“三唑仑”。由于让上家代发货须先支付货款和运费,利润降低,张哲开始自己寻找货源,在QQ群里联系到卖家进货,并通过快递公司将“三唑仑”销往全国各地。
2014年9月24日,警方在合肥市包河区某小区抓获张哲,查获江苏恩华版“三唑仑”合计19.3387克。经检测,江苏恩华版“三唑仑”中含有国家禁止类精神药品“氯硝西泮”,属于毒品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