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黑不给提款 男子投资黑平台 赚的钱兑不了现还赔了60万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郭莹)6月14日报道 “家里有贵金属吗?来做投资吧,能赚不少钱!”近年来,类似这样的短信和电话越来越多。不法分子通过QQ、微信、微博、论坛等发布信息,打着期货交易“投资小、收益大”的口号,声称“有专家带着做、一个月收益翻番”。殊不知,这是一种更为隐蔽且包裹在期货、贵金属合法外衣下的非法期货经营陷阱。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按《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上市任何一个品种,都要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才能上市交易。国内合法期货仅限于通过四家期交所和期货公司交易的40个品种,其余均为非法期货交易产品,开展非法期货交易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在从事经纪业务时,应主动向投资者提示期货交易风险,并不得向客户作获利保证,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
高额诱饵编造虚假信息
遭遇非法平台血本无归
市民卢先生长期醉心于投资股票、黄金等且收益颇丰。一次偶然机会,他在网上接触到某公司推介的“维财金”、“维财银”电子贵金属交易业务,采用集中交易模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在交易中实行T+0单日结算的无负债结算制度,并采用5倍以上杠杆的保证金模式,被允诺的高额利润冲昏头脑的他,一心想着贵金属交易是时下热门投资品种,在并未仔细考察公司资质和是否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期货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贸然投资。
与此同时,这家只有商品现货经营资质的公司在运营期间,以加盟形式发展各级代理商,由代理商发展客户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平台从中收取手续费用返还佣金给各级代理商。共发展各级会员单位(居间商)117家,在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4962名客户进入交易系统参与“维财金”、“维财银”的炒作,非法交易成交额合计585.96亿元,交易共产生手续费和递延费1.57亿元,最终被当地法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卢先生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卷入该案件中,资金受到极大损失。
据了解,《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交易活动”。未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非法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其他形式组织期货交易活动,以及非法设立期货公司或者以其他形式擅自从事期货业务,均为非法期货。
非法期货交易的本质是“假”与“骗”,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渴望发财暴富的投机心理,编造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布不实信息吸引投资者,目的是为了骗取不当收益。非法机构或个人,往往声称自己具有丰富的操盘经验,战绩辉煌。接着以担保盈利、利润分成诈骗投资者作出全权委托。等投资者汇入大量资金,需要提款或想亲自验证资金时,才知道上当受骗,而不法分子却早已逃之夭夭。
此外,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代客理财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证券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明令禁止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期货交易。合法证券期货机构及其员工,均不得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损失作出承诺,不得与客户约定利润分成。全权委托风险高,易酿成经济纠纷,即使通过法律途径也很难追回全部损失。
贪利高杠杆以小博大
境外黑平台卷款跑路
“做期货交易,没想到赚了钱,不但拿不到利润,连本金也会面临损失!”王先生在一家叫贝克国际的网站进行外汇、期货等交易,赚取了30万美元的利润;该交易平台拒绝兑现收益,甚至连60万元人民币的本金也拒绝返还。
据卢先生介绍,这家网站号称是澳大利亚顶级金融服务提供商,并写着“全球监管与合规,接受澳洲ASIC监管,遵守严格的监管政策”等字样,交易品种则包含了期货、外汇、能源、股指等多个品种。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所谓400倍杠杆风险极大;这种号称百倍杠杆的平台往往是“黑平台”,所谓“黑平台”根本不与任何交易所联网,所有的行情都是伪造的,客户在里面对赌,一旦赌输掉,这类公司就会跑路。当初王先生参与的交易品种的价位和走势与沪深300主力合约合约完全重合,这实际就是在变相从事非法期货交易。在律师提醒下,王先生已经开始搜集证据,“贝克国际采用保证金制度以集中交易的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当日无负债结算,与客户对赌。其电子交易内容涉及中国股指期货、外汇、黄金、白银及各国指数等,交易杠杆100倍-400倍不等,涉嫌私自设立从事非法的期货交易,是一个黑平台。”王先生本人也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投资者还发现贝克国际网站并没有备案,这也意味着贝克国际的网站可能是一家“黑网站”。王先生只能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投诉,但尚未追讨成功。
据介绍,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含境外期货经纪业务)。境内单位或个人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办法,由中国证监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中国证监会目前尚未向任何机构颁发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并且尚未出台境内单位或个人从事境外期货的办法。因此,上述案例中王先生在贝克国际的网站进行外汇、期货交易,属于非法期货交易。
此外,由于境外期货代理的机构及人员通常在国内无实际经营机构,投资者参与此类交易造成的损失,一般难以追回。由于开户的投资公司不是期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在查处非法期货交易中职责分工的通知》规定,凡涉及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以外的机构非法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案件,由工商部门牵头查处。投资者应当直接向该投资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如果涉案的金额较大,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处理。
小贴士:四招教你远离非法期货
现在,不法分子从事非法期货活动的手法不断翻新,非法活动的隐蔽性也越来越高。利用个别投资者对期货市场缺乏了解的机会,开展非法期货或变相期货交易,令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目前,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对非法期货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与此同时,也需要期货投资者加强对期货交易常识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抵制高额回报诱惑,谨慎核实有关机构实际情况,才能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期货风险。
一、辨识主体资格。投资者在接受证券期货服务或其他服务之前,需要核实有关机构和个人是否具有合法经营的资格,以及从事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要查看相关机构是否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必要时可登录该机构所在地企业信用信息官方网站查询,或向该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要核实证券期货经营资质,查看该机构或个人是否已取得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或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必要时可登录其官方网站查询核实。
二、辨识互联网址。非法期货网站的网址,往往采用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或在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网址的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和数字。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监会或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看合法期货经营机构的网址,识别非法期货网站。
三、慎向他人账户转账汇款。不法分子为了达到攫取投资者的资金,获取非法所得的目的,会采取各种推销手段(打折、优惠、签订回购协议、频繁催款、制造紧压感),催促投资者尽快将资金打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投资者一旦打款,不法分子会立即变换嘴脸,变“被动”为“主动”,投资者追回款项难度极大。因此,在汇款环节,必须慎之又慎,避免追悔莫及。
四、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警惕非法期货陷阱。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开展非法期货业务时,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审慎投资。参与非法期货投资经营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